(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升本或高升专的考生应具有
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
专科毕业证书及其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
4、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略)
5、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二)报名时间 2005年8月30日至9月5日,逾期不得补报。
(三)报名地点 各市、县(市、区)招办(南京市成人招办)所设立的报名点(各市招办须在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手续 所有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文职干部须分别持本人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下同)按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时还须出具本人大学
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报名点留存)。
残疾考生除出具报名时所需相关证件外,还需出具《革命军人伤残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报名点留存)。